党委组织部是党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组织和党委的指示,拟定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并定期检查落实。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搞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党委的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科、处级干部的考察、使用、考核、调整和政审工作;做好中青年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三、做好全校科、处级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
四、做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及时了解、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检查和督促各级组织健全党的生活制度,严密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搞好基层组织的整顿和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五、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对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负责制定发展党员规划,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办理转正手续工作。
六、负责落实干部和知识分子政策工作,负责对机要人员、因公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受理党员和干部申诉,做好信访工作。
七、负责科、处级干部档案管理和本部门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干部、党员统计工作;接待外调人员;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八、负责学校党代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九、协同纪检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协调落实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十、协助离退休工作处落实离休干部和处级以上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十一、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