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分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水平,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度第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月8日至10月21日。
二、培训内容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章党规等。引导广大学员提高对党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端正入党动机,真正从思想上入党,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三、培训方式
由组织部、党校统筹协调,各党总支、分党校具体组织实施。培训采取集中辅导、观看录像、小组讨论和自学等形式进行。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4学时,其中集中辅导和观看录像各不少于3次,小组讨论时间不少于4学时。
四、培训要求
1、各党总支、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专题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培训质量。
2、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课程安排、授课地点等),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参加培训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学生总数的5%,教职工及研究生参加培训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培训计划及培训名单于10月8日前报组织部、党校办公室(行政楼1106)。培训期间,组织部、党校将对各党总支、分党校培训情况进行抽查。
3、根据本单位参训人数划分讨论小组,并指定专人主持讨论。每次讨论要确立主题,分管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等要参加小组讨论,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
4、培训班可聘请党校师资库老师、学校领导、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优秀共产党员担任党课教师,也可聘请校外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作专题报告或演讲,书记、副书记要带头给学员上党课。
5、培训结束时须进行闭卷考试,结业考试成绩与培训班表现情况均合格者,由组织部、党校核发结业证书。
6、根据学员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学员,比例控制在学员人数10%左右,经公示后报组织部、党校。优秀学员可优先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人选,优秀学员名单在组织部、党校网站发布。
7、在培训过程中的有关音视频资料和文字材料要归档保存,并及时录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数据库,典型材料及总结材料,及时报送组织部、党校。
8、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单位,由组织部、党校统一协调安排。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