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19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9年度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工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和《中共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细则》(党发[2014]30号)文件要求,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入党介绍人是具体责任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培养考察,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程序规范,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二、严格标准程序,提高发展质量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意见》和《烟台市发展党员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政策规定,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
一是要坚持政治标准。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把是否真学真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为吸纳新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决不能降格以求。要突出思想入党,组织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注重把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作为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防止把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
二是坚持发展党员政审制度。严格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入党。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进行全面审查。
三是坚持发展对象公示制度。各党总支确定发展对象必须在总支范围公示。党总支在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前,必须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以总支为单位上报党委组织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统一公示。
四是坚持发展对象审核制度。发展对象经公示后,党总支要审核、整理好其入党申请书、自传、《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等材料,要进行逐人审核,表格类材料杜绝出现千人一面、一个笔迹到底的现象,其他材料杜绝出现笔迹不一致、复印他人材料的情况。
五是坚持发展党员票决制。严格落实票决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参加人数、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六是坚持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支部(党总支)组织,应在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不能拖,更不能等到预备党员转正时才举行。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要严肃认真,会场布置应庄重、简朴,要按照规定悬挂党旗;预备党员宣誓时,面对党旗,举右手握拳过肩,宣读誓词的声音要宏亮、激昂;党支部(党总支)可指派一名正式党员作为领誓人。
七是继续落实党员发展监督员全程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会、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的监督检查;在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公示期间,党委组织部将抽调公示对象进行考察谈话。
八是实行发展党员网上全程纪实公示制度。依托“灯塔-党建在线”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建立党员发展过程纪实电子档案,基层党组织在严格按规定做好纸质档案材料管理的基础上,对履行申请入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进行网上全程纪实,上级党组织实时在线检查把关,强化对发展党员过的动态监控。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学校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下一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重要参考。要求各总支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明确职责要求,对发展工作全程纪实。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发展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必备材料缺少、出具虚假证明的党组织及其责任人,均要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严肃查处并全校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附件:2019年度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
中共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4月26日